首先,楼主建议如果有切实的证据,就去法院起诉,在论坛上叫嚷是没有用的。从楼主的描述来看,中介确实存在忽悠的成分,但是这是一个目前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买房投资的决定无论如何还是你自己做出来的,自己也需要承担责任,而不是老想着有人为你的责任背锅。
其次,楼盘销售提及的各项规划都是深圳,惠州市政府公示的,怎么叫做开发商虚假宣传呢?就算真的规划没有落实,那也是政府的问题吧。
再次,你的合同日期是9月份,而你列举的一系列规定都是后来出台的,用新规定去套过去的行为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最后,大亚湾惠阳楼盘我基本上全部了解,客观来讲,无论从区域地段,园林设计,楼盘质量,还是物业管理,大爱城都可以说物超所值的。楼主一些为了私利而故意抹黑的言论,只能让自己的诉求显得有些耍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