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互联网[超话]##九州龙吟[超话]##向微博社区诉心声##大家都来议议##惠州舆情##腐败不除夜难眠##舆论帮帮##致秋长街道关心大湖小组腐败案的人士##反包庇,反干扰##请问党和政府这样苍蝇要不要拍?##请转致惠阳区监察委员会##反腐长征,白石村大湖小组村民##实名举报##惠州身边事#更新微博,寄托惠阳区监察委接力审查处置:根据惠市信复告(2016)15号告知书,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白石村大湖小组村民在向秋长国土所申请土地确权时发现的集体土地南宝厂丶金泉厂及亚美鑫厂用地共19695平方米(实际约26000平方米),是原大湖小组组长曾某文于2006年时分别私卖给福建人黃某人丶湖南人刘某人及其亲家江西人邹某人的,并于2012年至2015年土地确权期间,绕过白石村民委员会,通过特定熟人(某领导暂不公开,将来由监委公布)向秋长国土所强行将上述三块地大湖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权登记在白石村委名下,并及向惠阳区国土分局呈送不加审核公示,名曰由大湖经济合作社在土地确权图盖章确认,白石经济联合社申请确权为村委所有,从而达到了其私卖集体土地中饱私襄丶利益共享的目的,掩人耳目朦骗村民。信访举报人在多年的调查及在党和政府支持下,市人民政府丶惠阳区国土分局丶秋长街道办,白石村委已向举报人明确了答复,白石村委也于2018.7.16日向国土部门交出了涉案土地,本腐败案已由秋长纪工委作出结论后(暂不公开纪检秘密,由监委公布)依纪检程序移送惠阳区监察委员会继续审查和处置,查处侵害群众身边利益的腐败行为,监察委员会是民众百姓的惟一指望了,望监委有作为。本微博附带如下相关证据证明文件敬请审阅(特别声明本人对微博反映的事实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欢迎转发监督:电话13691859711举报人曾小河。@惠阳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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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土资源局回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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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长街道办回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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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村委交出涉案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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