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安徽的高先生向节目组求助说,他儿子和女友经老乡介绍相识交往后,女方长辈要求必须给彩礼才同意双方继续交往。一心想着儿子婚事的高先生经过与女方家人协商后,将15万彩礼钱转了过去。但最后,两个年轻人的婚事无疾而终,高先生就想着把彩礼钱要回来,女方爸爸却不愿意全额退了。
高先生介绍,今年3月,儿子经人介绍与大亚湾的张小姐在网上相识,随着感情的进展,4月份,高先生儿子从安徽来到大亚湾,和张小姐见面了。在准亲家的要求下,5月底,高先生和儿子来到大亚湾商量彩礼事宜。
高先生:我儿子就从安徽老家到大亚湾了,然后在大亚湾这边待了差不多不到一个月。他们两个准备出去玩的时候,女孩的父母要求我们过来,不然不允许他们两个交往,让我们过来商讨礼金的事情。

经过商议,两家人最后约定聘金15万就行。
高先生:总共转账给他是15万,他还要求买了一些礼品、烟酒之类的,大概一万多,还有红包应该3 4千,这都是他要求。他说根据他们这边的风俗,要给这些东西,把这些东西都给他之后,他女儿就跟我们到安徽结婚,带上户口本、身份证。

给完彩礼钱后,原本以为是一场高兴的喜事。可高先生表示,这位准儿媳却2次以没有带户口本为由,从高先生儿子工作的城市南京返回大亚湾。就在10月底,女方返回大亚湾后居然将高先生一家人都拉黑了。
高先生:女孩子从10月28号左右,没跟我们任何人打招呼,她自己就走了,回到这边来的时候,把所有联系方式都拉黑了,我们全家人都联系不到她。

眼看着这段感情无疾而终,高先生就希望能拿回给出去的聘金,包括金银首饰和红包等,大概是18万元。
高先生:女孩子爸爸刚开始时不愿意退 ,然后通过我那个老乡从中调解,他答应退10万块钱,让我老乡担保,不能让我去法院起诉他,退10万的话,还要我打15万的收条,我到现在也没有同意。

记者电话联系了女方的父亲张先生。他认为自己女儿已经随男方到南京住了一阵子,高先生儿子应该对女儿的损失负责。针对高先生退回15万聘金的诉求,张先生表示只愿退回10万元,目前已经退回了8万元。目前双方僵持不下,到底这聘金能不能全退?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意见。
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律师 余安平
礼金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它是一种赠予,相当于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予。如果说双方没有最终结婚,那么这种附条件的赠予就不成立,他(高先生)是可以要求返还赠予的礼金,全额要求退回礼金,所以他首先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了的话,既可以采取民事的方式向法院起诉 就来的慢一点,另外一种的话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是否是属于以结婚为由骗取钱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