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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惠东法院审理了一宗强奸案件
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案件详情
2020年3月22日,被告人田某通过“某陌社交软件”认识被害人刘女士,后通过微信添加对方为好友。3月24日,田某约刘女士进行性交易,并通过微信转账了车费,刘女士收到钱后于当晚乘车到达二人事先约好的地点。随后田某驾驶一辆摩托车接刘女士,谎称要先去找朋友再去酒店进行性交易。田某将摩托车开往偏僻村道,刘女士见状害怕便让其停车,遭到田某拒绝,其跳车逃离又被田某威胁并追回,田某将刘女士拉到树林里强行发生性关系。过后,刘女士央求田某将其载出马路搭车,田某不仅不载,反而威胁刘女士把之前微信转账的100元车费归还。田某收到钱后又继续威胁刘女士继续转账,刘女士因害怕被迫转账了600元给田某。
惠东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田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田某采用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田某身犯数罪,依法应实行数罪并罚。本案是双方嫖娼行为引发的强奸犯罪,在对田某的量刑中可予以考虑。依法判处田某两罪总和刑期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责令田某退赔被害人刘女士经济损失700元。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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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野
房费太贵。哈哈!
节省了一百几十,赔上几年白干
跟女朋友玩玩可以,但这个不行啊
而且不反过来勒索
还房费,车费都不想出
果然熟悉条令条例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嫖娼属于治安案件,罚款拘留,强奸属于刑事案件
嫖拘留罚款走人。强奸刑法。性质不同。法律法规也不同。
如果问女的要钱时掏出凶器更死,持刀抢劫判的更重
重点是他还要了女的钱。强奸+抢劫双罪名了。
这种是打算劫财劫色的意思。
不用蹲7年啊可以私了赔20万最多判缓刑
哪里有几百块钱解决的
他有20万不会干这事了
不是都谈好价钱在去酒店的路上了
几百块都不想出的人还想他拿20几万
读过书没有,什么叫强奸,什么叫自愿性交易
女的卖淫以前要收容教育的俗称牢改,现在法律废除了收容教育最多拘留15天还有罚款,况且这个女的虽然是想去卖可是她中途已经拒绝了,那男的强行发生关系就是强j了,而女的终止了卖淫行为所以没事。
是性德
怎么说
十万你会嫖吗
看你有多少钱来说的你存款有几百亿随便你花啦
说了等于没说
600是本金,100是车费(女方损失的)。
好久不见了,还以为你不玩了。
这还记得我啊
一百块都不给我还抢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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